金融持续赋能 民营企业绿色PPP领域正在迎来最好的发展时期
【】在环境保护战略下,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稳步上升,民营企业需要进行绿色转型。但在政策的多重因素下,行业分化,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财务压力更大。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绿色金融体系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更好地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和融资压力,已成为当前社会、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期中,智金研究院梳理了绿色民营企业在金融赋权背景下发展PPP的相关机遇,并与读者进行了交流。
一是环保市场持续增长,行业内部差异化面临更大的融资压力
40年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成本,GDP的持续增长和日益枯竭的资源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营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转型已经迫在眉睫。
对于环保企业来说,2018年可谓喜忧参半。在政策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环保产业整体规模正在迅速扩大和发展。同时,在政策红利释放和行业严格监管的综合影响下,环保行业在2018年经历了一轮洗牌。行业分化,部分企业出现债务违约,融资困难,财务压力较大。这就是中国环保产业的现状。
环境问题背后最重要的变量是PPP协议。随着PPP中央清库的推进,PPP项目在很多地方被叫停,涉及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因此,参与这些项目的环保企业无法继续获得融资,融资成本大大增加。例如,所谓的“2018年最糟糕的债券发行案”涉及领先的环保公司东方花园。2018年5月,东方花园提出的10亿元公司债仅募集到5000万元,引发了连锁反应,显示出上市环保企业募集资金的难度。
马骏,中国金融研究所所长绿色金融委员会在2018年中国环境产业高峰论坛说:“为了对抗污染控制完成,中国现在每年需要4万亿美元投资于污染控制、清洁能源、环保的绿色交通工具,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只能拿出3000多一亿元,每年只有不到10%的总资金需求。”这意味着,环保产业发展正处于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重要阶段,中长期发展空间和潜力仍然很大。
研究小组认为,未来两年将是三大环保运动的关键年份。未来,随着融资环境的改善,各类资本将陆续进入环保市场,环保企业的整体业绩有望回升。
二、绿色环保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有望逐步改善
为了解决生态环保领域巨大的资金缺口,中国政府自2014年起开始尝试通过政策激励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环保产业。同年,财政部开始大力推广PPP。此后几年间,PPP出现爆发式增长,在众多PPP项目中,生态环保类项目由于占用资金量大,绩效考核难,一直是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PPP项目的特性,使得参与其中的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
在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特别表示:“2019年要制定实施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措施。”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涉及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多项政策。
种种迹象表明,民营环保企业的凛冬已过,春天不远。
三、民企绿色金融体系的动态构建
3.1 鼓励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在环保领域引入PPP模式
2016年8月31日,央行、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其中第四部分为“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内容如下:
“ (十九)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体现国家对绿色投资的引导和政策信号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政府出资的绿色发展基金要在确保执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
(二十)地方政府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
(二十一)支持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推动完善绿色项目PPP相关法规规章,鼓励各地在总结现有PPP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鼓励各类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相关项目。“
构建政策服务体系,全面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
2019年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公布了《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环综合[2019]6号,简称环6号文),从提高绿色发展能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完善经济政策措施等6方面,提出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的工作策略和18项重点举措,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环境治理实际困难,推动形成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其中:
1)市场准入方面,环6号文提出,推动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打破地域壁垒,规范市场秩序,对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采购条件,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清理在招投标等环节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破除民营企业参与竞标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治理工程项目的准入屏障。同时,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建立生态环境领域PPP项目和政府、国有企业环境治理项目第三方担保支付平台,推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依法严格履约,防止拖欠民营企业环保工程款。
2)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环6号文提出,培育壮大一批民营环保龙头企业,提高为流域、城镇、园区、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的能力。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培育新业态,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和工业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规范环保产业发展,指导招投标机构完善评标流程和方法,加强行业和企业自律,避免恶意“低价中标”。
3)根据环6号文,我国将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创新绿色金融政策、落实绿色价格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以更好地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例如,我国将加快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民营企业污染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完善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将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行业企业纳入投保范围。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充分运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创新抵押担保方式。鼓励民营企业设立环保风投基金,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解决民营企业环境治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绿色金融市场主体角色担当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中,金融市场的各个参与主体都有各自的角色担当和历史使命。
市场经济主体应建立并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全生命周期,带动上下游合作伙伴共同实现转型升级,让整个产业链“绿起来”;上市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力度,来履行应有的企业社会责任;金融机构抓住机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绿色转型,进一步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2018年底,针对民营企业股权质押、债务风险等问题的政策解决方案密集发布,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市场机构、国有资本和社会资金陆续进入环保市场。更多环保及纯水处理设备资讯请关注皙全苏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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