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会同省质监局联合开展环境检测机构质量专项检查
【】近日,江苏省环境保护部与省质监局联合于2018年上半年对省级环境检测机构进行了质量专项检查。
2018年5月至6月,各地环境保护局、质监局组织辖区内共311家环境检测机构,对检测质量进行自检整改。
6月19日至22日,省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省质监局,按照“双随机”原则,对22家环境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同时,对各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记录和报告、质量体系、技术能力和测量溯源性进行现场检查。
经专项检查,环境检测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变更和备案不及时。高层管理人员、授权签字人、方法和标准等没有及时变更并上报。
第二个是测试范围之外的项目或方法。分析项目超出资质认定范围或超出适用范围的分析方法。
第三,数据可追溯性存在缺陷。数据逻辑关系不合理,谱图缺失,样品分析逾期,部分机构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方法依据不一致,原始记录数据和仪器记录数据不一致等。
四是分包管理实施不全面。分包是任意的,缺乏相关信息。
五是资源配置不到位、不规范。预处理设备的数量、标准物质等不适合测试工作。
六是分析经营违规行为。项目监控没有完全按照标准规范进行。
七是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缺乏质量控制手段,仪器设备使用、样品管理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八是内部审计,管理评审没有到位。内部审计和管理评估的参与人数较少,形式有限。
其中包括:
包括南京白云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四家检测机构被责令改正,并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公布具有验证功能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江苏华耀标准检测与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等10家检测机构被责令在一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不符合要求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包括南京六合环境监测站在内的6家检验机构被责令自行整改。
南京联凯环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两家检测机构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检查结果,对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由区、市环保局和质监局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跟踪检查。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省质监局要求,环境检测机构应高度重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和分析原因,行,改革,认真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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