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63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整治完毕
为了让内蒙古人民对饮用水更加有信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水源保护作为牢固树立“四意识”、坚决实现“两维”的具体体现。全区围绕“规划、建设、治理”三大重点任务,齐心协力克服水源保护困难。
配套法律保障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内蒙古已经制定和实施了三年计划预防和控制水污染,特殊行动的实施计划为该地区环境保护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其他具体措施,实现明确的目标和有针对性的目标。《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也颁布实施了《地方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有效保障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内蒙古成立了一个特殊的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合作小组hubao的三个城市,包头和湖北,加强环境保护的共同预防和控制三个城市的hubao和湖北联合在流域治理,协调和解决环境问题存在的跨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黄河流域。
突破困难,准确实施政策
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内蒙古坚持问题导向、政策精准执行。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主席办公室会议,研究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包头市、巴雅努尔市中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情况。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大调度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保险和保险协调制度,及时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各级地方政府要专题研究整顿工作中突出问题,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包头涉及跨界水管理和拆迁补偿,通过许多困难,如交通、综合ShiCe包头市委和市政府,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交流,积极筹集补偿资金,准备包神铁路应急计划,安装道路视频监控,有效地解决水产养殖污染水源保护区。赤峰市需要清理的数量问题,困难,赤峰市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依法拆除冲砂厂,干鱼工厂,机械仓库和其他违法建设项目,加快繁殖污染问题的解决方案,在道路建设的整个部分紧急护栏,导流槽,有效保护饮用水的安全。 强力攻坚成效显著
经过近一年的攻坚,今年内蒙古13个地表水型水源地均完成了保护区划定工作,并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对蒲滩拐、昭君坟、画匠营子、磴口、黄河水厂、三座店等水源地进行重新划定,新设置界碑49块,标识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210余块,新建一、二级保护区防护围栏30.3公里,对老旧破损标识标牌全部进行更换。全区累计投入治理资金4159万元,在工业点源治理方面,关停保护区内工业企业5家,取缔排污口8个,拆除仓库1处,清理河道采砂点17处;在生活面源污染治理方面,解决农家乐污染问题7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装置31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8处;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取缔保护区内3处养羊场、1处养鹅场,退养羊700多头、鹅3200只,整治养鱼池600多亩,退耕农作物种植面积50余亩,对874亩农业面源实施农药、化肥管控措施;在基础建设方面,为3座桥梁建设应急防护设施,为1条道路设置防撞护栏,并进一步完善相关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监测,今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阿拉善盟等地区在用的地表水型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更多环保及纯水处理设备资讯请关注皙全苏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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