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两个新的水源,积极乐山投用,地表水的水质稳定Ⅱ类以上标准。
统治者力图使所有人受益
辖区内各县水源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乐山市在创新和做好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同时,按照“一年整治*效益”的原则,制定了“打水”规模,按照因地制宜推进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行单一水源供水的县(市、区)应当全力规划城市后备水源,加快后备水源建设,保障应急饮用水供应。
乐山市已对9个县级市水源地的取水口进行了搬迁,对4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户进行了搬迁,新建3个水源地(包括1个备用水源地)和1个应急水源地,修建了126公里的输水管道,搬迁338户。
目前,乐山市辖4区1市6县全部整治工作已完成,木川县、布洛克县要完善双水源(备用水源)与城市供水管网的连接;金口河区第二水厂新水源投入使用。峨眉山市、嘉江县、恩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等已完成了后备水源建设。靖延县对与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网的连接工程进行了改进,并以乐山市中心城区的饮用水源为备用水源。《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四川省乐山市第二个实体性法规。
按照《条例》,乐山要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保护和管理跟踪问效、督办督察、追责问责等保障机制。将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保护和管理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内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失责等进行问责。定期公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情况,发挥群众“监督员”作用。
一个规划定蓝图
饮用水安全不留“盲点”“雷点”
乐山号称“百河之市”,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流。
随着城市发展,过去位于郊外的乐山城区4个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逐渐被城市包围。在生态环境部开展的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中,这些问题均被列入整治范围。
“由于建设较早,水源地周边早已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保护区内存在大量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构)筑物,还有交通道路穿越,对水质安全构成隐患。同时,由于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保护区内还存在生活污水和养殖业污染物任意排放现象。”乐山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不仅如此,当时的乐山城区多个供水管网系统互不相通,如果一个系统发生突发情况,其他管网系统根本帮不上忙。
如何整改才能让饮用水安全不留“盲点”“雷点”?
在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后,乐山作出大胆尝试:重新布局饮用水水源地,提出“一张网、双水源、互备用”的规划。
“一张网、双水源、互备用”,即关闭大渡河李码头、岷江任家坝、青衣江甘岩和观音桥4个原有取水口,在大渡河、青衣江原水源地上游、环境干扰很小的区域各布局一个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形成单个就能满足城区供水、各20万吨的供水能力,形成“双水源、互备用”的水源地格局。同时,同步完善城区供水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形成“一张网”的供水格局,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一个速度促落地
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彻底解决
“一张网、双水源、互备用”,需建设供水管道近40公里,配套建设取水、制水、供电等设施,搬迁拆除新保护区内的企业、农房、养殖场等,投资额、工程量、工作量巨大。乐山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推进蓝图变实景。
乐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挂帅、靠前指挥、挂牌督办,市委、市政府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逐一落实属地县级政府、市级部门和供水企业责任,明确工作机制,确保提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留下更多时间查漏补缺,保证整治质量。
安谷镇高山村村民杨建祥说,新水源地划定后,同村近10户村民及时搬出了保护区。“说起水源地保护搬迁,村民们都很配合。”
乐山嘉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袁媛表示:“虽然我们的养猪场证照齐全、设施完备,粪污达标处理,但因地处新水源地禁养区内,我们积极配合政府的拆除工作。”
2017年8月,大渡河李码头取水口迁建工程建成投运。
2017年10月,青衣江甘岩和观音桥两个取水口迁建工程提前两个月投运,李码头、任家坝、甘岩和观音桥取水口如期全面关闭,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018年1月,《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开始起草;2019年1月,《条例》实施。更多环保及纯水处理设备资讯请关注皙全苏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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