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相关资质便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山东莱阳三人获刑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2016年11月至12月,在杜军的帮助下,在莱阳市包台店镇某村的一个小村庄里,江军将超过20吨的垃圾倾倒焚烧。案发后,冯各庄街道办事处的公安机关查封了杜某存放的20多吨废酸。
2016年12月,杜双华因涉嫌环境污染被莱阳公安局拘留。根据这份声明,王立军因涉嫌污染环境于2017年1月被莱阳公安局拘留。
据介绍,从2015年上半年到2015年12月,王某在危险废物管理许可证已获得,将纤维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浙江福建厦门氨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氨纶FeiYan残渣,氨纶浪费,浪费氨纶石油,没有杜备忘录处置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和多次支付处理费用超过40,一万元。
同时,为了避免环保部门检查,王某知道没有资格处置危险废物,浙江纤维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安全人员支付错误的参数,在王某的危险废物装运重量,托运人填写可回收母液,王某的非法运输浪费多次成功。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环境污染罪起诉莱阳市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裁定被告杜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被告姜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节特别严重。这三名被告都被判犯有环境污染罪,并被公诉方起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莱阳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杜军一年零八个月监禁,缓刑两年,并处罚款二万元。被告姜先生因污染环境被判入狱一年,缓刑六个月。被告王某因环境污染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监禁,缓刑两年,罚款2万元。更多环保及纯水处理设备资讯请关注皙全苏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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